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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27606934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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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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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
提交时间:2018-05-29 到期时间:2018-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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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五峰县农村,在东山开发区买了套房,交房是今年年底,开发商说房产证要交房后过一年才能办,请问房产证下来之前我能凭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把户口迁移过来吗?因为明年九月初小孩子就要上幼儿园了。谢谢 |
提问者: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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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宜昌市公安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户口迁移所在地的房产需建成(分配有门牌号)才可办理,迁移时若没有房产证,凭购房合同或发票也能办理。
您也可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大队电话(0717-6774246)详询。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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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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