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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28451708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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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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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山开发区江峡苑小区收停车费 |
提交时间:2018-06-08 到期时间:2018-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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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开发区江峡苑收取停车费, 请问有物价局的审批文件吗? 从来没有见到过发票. 另外小区居民用水2.95一吨, 住户没有水卡, 都是统一向物业交取. 请问这属于私自卖水吗? |
提问者: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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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开发区江峡苑停车收费是否有物价局的审批文件”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停车收费问题。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根据《宜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市发改服[2018]10号),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若小区物业企业未经上述法定程序确定停车收费标准的,请向住建委反映。
二、居民用水价格问题。按照现行的水价政策,凡属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7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由于在现行水价中不包含小高层加压供水成本,凡需要二次加压供水的小区,由供水企业抄到小区总表,小区内二次加压形成的相关供水成本和水损,由小区物业分摊后,据实向用户收取。用户在物业公司交水费后,可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交费票据。如果用户仍有疑问,可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与交费收据到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举报,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市发改委房服科(物业、停车问题):6851890,价管科(水电气价格问题):6852178。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发改委(物价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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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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